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,加强党总支(包括直属党支部,下同)建设,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(系)党建工作基本标准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我院党总支建设目标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党总支建设实施目标管理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,坚持以目标管理促进党总支建设,着眼于强化党总支在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中的地位,着眼于提高党总支工作的整体水平,着眼于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。通过党总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,推动党总支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增强党总支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为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二、目标和要求
党总支建设总的目标和要求是:努力做到“领导班子好、党员队伍好、工作机制好、发展业绩好、群众反映好”,真正成为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实现学院发展目标的组织者、推动者和实践者。
具体目标和要求及考核评分表见附件。
三、考核程序和办法
1、党总支自我考核。各党总支在每年年底,根据目标管理的内容和要求,认真进行自我考核,形成自我考核报告,内容包括:本年度党总支建设工作的基本状况、主要成绩和经验体会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、自我考核等级和得分等。
2、考核小组考核。成立考核小组,考核小组根据目标管理的内容、要求和各党总支自我考核报告,综合评议或有重点地进行抽查考核,对各党总支提出考核等级。抽查考核采取查阅文档、座谈会、个别访谈等方法。
3、党委审定。党委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,对各党总支进行综合评议,审定考核等级。
4、总结反馈。根据党委审定的考核等级,对党总支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反馈。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总支将适时给予表彰和奖励。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党总支要分析研究,提出整改意见。党委组织部建立目标管理档案。
四、计分方法和等级标准
1、《党总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》一级指标为3项,二级指标为13—15项,总分为1000分。
3项一级指标、13-15项二级指标的分值在《党总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》中分别列出。
2、为鼓励党总支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新思路,另设特色工作附加分,满分为100分。各党总支根据本部门、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的特点及显著成效提出申请,由考核小组集体讨论审定,特色分不计入总分,但作为确定考核等级的重要依据。
3、考核结果的等级标准:
(1)优秀:应同时达到以下两条标准。
①V 总 ≥900分。
②特色工作附加分≥60分。
(2)良好:应同时达到以下两条标准。
①V 总 ≥800分。
②特色工作附加分≥40分。
(3)合格:V 总 ≥700分。
(4)不合格:V 总4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:
(1)中心组学习每月不足一次的;
(2)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的;
(3)年内未召开民主生活会的;
(4)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;
(5)经查实党总支内干部在勤政廉政方面有问题的;
(6)党总支所属部门(单位)出现过安全稳定方面责任事故的。
5、在实际操作中,有的党总支存在没有任务的项目。没有任务的项目由党总支自报,党委组织部认定。
五、几点要求
1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各党总支要深刻认识实施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从而提高自觉性。按照强化地位、提高水平、发挥作用的指导思想,遵循抓规范、达目标、创优秀的工作思路,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2、精心组织,狠抓落实。各党总支要以党总支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为工作标准,求真务实,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,重视积累原始资料,做到有计划、有落实、有记录、有成效。要克服平时不认真抓、最后评分凑合的现象。
3、实事求是,客观考核。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实事求是,客观考核。全面回顾总结一年来本部门、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,对照《党总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》,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自我考核工作,并将“自我考核报告”报党委组织部;要认真配合考核小组的抽查考核工作,实事求是地反映党总支建设情况;要把党总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契机,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,努力开创本部门、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局面。